長期以來,由於糧食規模種植主要以流轉耕地為主,造成很多種糧大戶享受不到相關補貼政策。記者昨日從市農委政策法規處瞭解到,這一現象將在近兩年內有望改變,根據國傢有關部門意見要求,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向種糧大戶傾斜的政策,支持種糧大戶、傢庭農場、農民互助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
據瞭解,今年5月22日,財政部和農業部印發《關於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將啟動對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三項農業補貼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工作,兩部委將選擇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5個省份,由省裡選擇一部分縣市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其中支持種糧大戶成為政策調整重點。
自2003年開始迷你倉荃灣區,我國建立起瞭農產品四項補貼和支持價格的政策體系,在當時的農業生產環境下,這一體系不僅保護瞭農民利益,並且調動瞭農民的生產努力性。但在近年來,隨著農民工資性收入的不斷增加與農產品生產成本的快速上漲,在廉價進口農產品的沖擊下,這一體系對農民種植努力性的調動作用減弱,並且一些農民即使不種糧或者不種地,也能得到補貼。而真正從事糧食生產的種糧大戶、傢庭農場、農民互助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卻很難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補貼支持。為此,按照“誰多種糧食,就優先補貼誰”的原則,我國將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迷你倉荃灣區,即將三項補貼合並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重點扶持糧食生產者。
《指導意見》明確,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三項補貼”,將從2015年起將各地從中央財政提前下達的農資綜合補貼中調整20%的資金,加上補貼種糧大戶試點的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統籌用於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補貼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為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主體貸款提供信用擔保,著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